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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人課稅標準



符合『以營利為目的銷售貨物或勞務』之個人:

1. 當月銷售額 "未達" 起徵點:"免" 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。

2. 當月銷售額 "達" 起徵點:"須立即" 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。


※起徵點:

銷售貨物:當月銷售額 > 80,000元

銷售勞務:當月銷售額 > 40,000元




出處: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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